电子商务法治理假货:侵权通知平台即下架商品
http://www.dsblog.net 2018-09-04 09:46:46
电子商务法不仅重视开放性,更重视前瞻性,以鼓励创新和竞争为主,同时兼顾规范和管理的需要,为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奠定体制框架。
今年8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要求上海市和其他相关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媒体反映的以及消费者、商标权利人投诉举报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山寨产品、傍名牌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检查。
假货问题仍普遍存在于电商行业。阿里巴巴今年初发布报告显示,2016年对18万个疑似售假店铺做了关店处理,2017年这个数字为24万个。打假成效明显情况下,每1万笔订单中仍有1.49笔为疑似假货。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城市安全研究中心一份报告指出,由于微商缺乏必要的市场准入规则及监管,用微信朋友圈关系而滋生的微商售假现象屡禁不绝。
对于假货这个电子商务中难以根除的顽疾,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
草案曾作出规定,当知识产权权利人向电商平台发出投诉假货的通知后,平台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被投诉的商家可以“反通知”平台没有售假,此时平台应该将被投诉商品重新上架。
四审稿对此又作出重大调整,增加规定了十五天的观察期,观察期结束后知识产权人不起诉的,平台才能够恢复上架。但有常委会委员认为,这给知识产权恶意投诉提供了便利。
这样严格的保护措施也带来了争议:在电商平台和部分学者看来,电商法让平台背上了过重的审核、鉴别假货的责任,这超出了平台的能力。在未来的电子商务行业发展中,电商法规定的创新性举措将如何落地?
8月31日下午,在电商法表决通过之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表示,目前我们国家电子商务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渗透广、变化快,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立法中既要解决电子商务领域的突出问题,也要为未来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电子商务法不仅重视开放性,而且也更加重视前瞻性,以鼓励创新和竞争为主,同时兼顾规范和管理的需要,这就为我们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奠定了体制框架。
平台收到投诉后应及时采取措施
8月31日,拼多多公布2018财年第二季度财报。报告显示,拼多多第二季度总营收为人民币27.090亿元,同比增长2489%。拼多多第二季度月度平均活跃用户人数为1.950亿人,同比增长495%。
拼多多还在8月22日公布了其开展的“双打行动”阶段性成果,仅一周时间,就主动强制关店1128家,下架商品近430万件,批量拦截疑似假冒商品链接超过45万条。
电子商务法是悬在拼多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此前草案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只有在‘明知’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时,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此后将‘明知’修改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强化了平台的注意义务,因为实践中很难认定平台是否‘明知’,但可以根据平台的技术能力、监控手段,先前是否发生过侵权案例等因素,来认定平台是否‘应当知道’。”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但有媒体近日调查发现,不少山寨货品牌如“小米新品、粤利粤、康帅傅、太白兔、绿剪口香糖、可日可乐、Abidas、立日洗衣粉”等已被平台清除。但截至8月28日,拼多多上的山寨货依旧渗透在百姓日常吃穿用的所需品之中,比如“vivk”手机、“香美儿”化妆品等。
据报道,拼多多近日再次遭多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发起集体诉讼调查,其中,位于美国加州的两家律所8月底发布公告,认为拼多多打假无能,由此引发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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