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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购物案昨天结束庭审 应建成坚决不认罪

http://www.dsblog.net 2013-06-21 09:12:07

  昨天上午9点,万家购物案庭审继续,公诉人宣读了公诉意见,然后被告人逐一自辩。
  庭审仍然进行了一整天时间,只有初中学历但做过七八年直销的应建成,在自辩时表现得很活跃,手上拿着好几页打印好的A4纸内容,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引用法律条文、列数字、举例子、打比方等详细阐述自己的意见,不断就万家购物的销售方式进行辩护。
  法官不得不提醒应建成已经超时。直到中午11点多,被告人才全部结束自辩。接着,21位律师依次发表辩护意见,几乎所有的辩护人都做无罪或轻罪辩护。晚上6点半,第一轮法庭辩论结束。
  第二轮法庭辩论中,应建成说“坚决不认罪”,杨江峰也说“不认罪”,其他13个被告人则表示,尊重法庭,“相信法律能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今天上午,婺城法院将继续审理应建成故意伤害一案。
  这个故意伤害案里有个乌龙。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0月份,应建成和老徐产生了经济纠纷,老徐把应建成起诉到了法院,因此,应建成怀恨在心。
  2012年4月,应建成通过丁某和严某等介绍,认识了某酒店负责人阿杨,希望他能帮忙摆平。阿杨为了让严某顺利拿到万家购物在金华的代理权,就答应了下来,指派洪某负责这件事。
  2012年的5月21日,在浦江县老徐家门口,路人黄某被人错当成了老徐,被几个打手砍翻在地,经过鉴定,老黄因为外伤致肝破裂,所受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应建成显然也没有核实这些打手办事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晓打错人的事情,5月27日,直接把20万元“劳务费”打到了严某提供的账户。
  之后,负责打人的洪某等人被抓,应建成警觉了起来,为了应付日后公安机关的侦查,他让严某写了张20万元的借条,想掩盖支付这些钱雇凶砍人的情况。(本报记者 张苗 本报见习记者 吕艺真)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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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148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148楼, 万家无罪 2013-06-28 15:46:30   投诉 支持(1626)
    四、本案不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基本特征。 1、 亿家公司未以推销商品为名进行经营,且未收取入门费。 首先,本案中,不论是万家购物网站还是百业联盟等销售的商品都是种类丰富的真实商品,即享有三包等售后服务的商品。且公诉机关对此也予以认定。刑法条文中以“推销商品为名”中的“商品”,即是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和最大前提,否则,其他销售真实商品的商业经营行为都可以定性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其次,公诉机关先是认定亿家公司销售的是真实商品,其后又因其认定二、三个会员以高于商品价格16%的支出购买真实商品,从而将真实商品否定为道具商品,相互矛盾,纯粹是为了指控有罪而指控。 最后,仅以二、三个证人证言来代表75万人的行为,况且万家购物网站并不存在商家转嫁16%的行为。因此,公诉机关指控的道具商品和收取入门费不能成立。 2、 亿家公司并未组成一定层级。 本案中的区域代理商并非最高层级,因为成为区域代理商的前提并不需要层层晋级,而是可以由有能力的人直接成为。就好像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联想电脑的区域代理商一样,必须要有一定的实力和能力。 3、 亿家公司是以交易金额计算佣金的,而非拉人头来计算佣金,即以人员数量计酬。公诉机关刻意混淆拉人头计酬和消费计酬的区别。 4、 亿家公司并未骗取财物。 首先,亿家公司已经进行返利四十多亿元,且未承诺全额返还,不应片面予以理解。亿家公司承诺每天返还的数额是不低于前一天营业额的10%、最高可以全部返还而不是必须全部返还。 其次,虚假购物中的双方是商家和消费者,是他们双方串通合谋进行的,真正的受害者是亿家公司。 最后,一元返利的促销,不是永远不变的,而是根据公司经营策略随时可以调整的。 因此,在亿家公司被强制关闭的近一年时间里,没有一个被骗取财物的人报案,仅凭一个假设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非法论证就认定亿家公司骗取财物是荒唐的。 5、 亿家公司被迫关闭至今一年有余,未见任何扰乱社会秩序和稳定的情况。 综上,一个以销售真实商品,让消费者获得真实返利商业经营行为,是一种创新的经营模式,不能简单粗暴的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予以打击,以保证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并带动全面消费。
  • 第147楼, 万家无罪 2013-06-28 15:45:39   投诉 支持(1586)
    三、同行电商的举报。 亿家公司创新的经营模式,迅速占领电子商务市场,仅2012年一季度就向国家缴纳税款一亿七千万。此举引起其他电商的不满,于是编造理由,罗织罪名。将亿家公司一举歼灭,抓捕人员百余众,查扣公司财产3亿余。 辩护人严正提请法庭注意,官商媒的勾结显而易见,再次重申法庭应独立作出裁断,不受其他力量的左右。
  • 第146楼, 万家无罪 2013-06-28 15:44:28   投诉 支持(1585)
    二、5.18专案组违法办案 本案于2012年5月18日在没有任何证据、没有报案人的情况下由专案组立案,同年6月6日批准立案,6月8日才由工商局转递相关材料。此后,开始抓人、查封公司、扣押财产等一系列先确定罪名再组织犯罪材料的侦查行为。先抓人,后取证。抓捕六十多人,以取保候审为由逼迫其中四十多人作证,证明此案应建成、叶飞林等构成犯罪。也就是说,不作这个证,就会被起诉。 5.18专案组在法律上并没有其独立地位,更无法为其错误独立承担相应责任。不应将其违法办案件的后果,由法院和法官来承担责任。 专案组就是冤案组,专案组是司法单行线上的临时工。辩护人要求法庭不能受其影响,公正独立的作出判决。
  • 第145楼, 2013-06-28 15:44:11   投诉 支持(1522)
    金华政府究竟想干什么?利用手中的权力,打压民族企业,打击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利用所控制的谬论工具,,歪曲万家购物的正确理念,混消视听。指鹿为马。。??还有老百姓公道。。
  • 第144楼, 2013-06-28 15:43:17   投诉 支持(1603)
    站位不同,观点就不同。就240亿元而言,金华政府说我们万家购物是欠了全国会员240亿元,其原因只有一个——————因为他们根本不懂“万家购物”模式的精髓所在:换言之,我们万家人的观点就是:因为“四赢模式”的存在,我们全国万家的会员可以在不远的将来,是一年、两年、三年.........就会拿到我们在万家购物消费的真正属于我们全国人民的240亿元,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输血不如造血”的民富国强的系统工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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