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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太平洋吸金数十亿 涉嫌传销执法难

http://www.dsblog.net 2012-03-19 15:56:10


  2011年3月,陈辉宇经朋友介绍后,交纳35万元(自己出资17.5万元,向“精彩生活”贷款17.5万元)的保证金成为了太平洋直购的三级诚信渠道商户(下称“渠道商”)。然而,在干了一段时间后,他却发现“这活说啥也不能再干了”。
  陈辉宇说,太平洋直购的“招商”与“批发”业务“其实是骗人的行当”,要想拿回保证金,只能“拉人头”,骗自己的亲戚与朋友。
  在太平洋直购,很多渠道商都遭遇了与陈辉宇一样的窘境。去年7月以来,质疑并要求退出太平洋直购的渠道商络绎不绝。有人向工商投诉,有人报警,还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当中有人当初抵押了房产、借了高利贷,如今无钱就医、妻离子散或无家可归。


  线上购物 线下“拉人头”
  太平洋直购有自己的在售商品,返利模式也不同:无论是自己消费还是拉别人入网消费,都能获积分返利。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网站,开展的是何种业务?
  早报记者经多方调查后发现,这是一个“神奇”的BMC(新型电子商务模式Business Manager Consumer)电子商务模式,不但拉人网上购物可获返利,更可以线下“拉人头”购买、批发“虚拟货币”,更神奇的是该模式还可以贷款帮你购买更多的“虚拟货币”。
  公开资料显示: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精彩生活”)成立于2007年7月,坐落在江西南昌慧谷·红谷创意产业园,办公面积4000余平方米,注册资本经变更后已增至1.5999999999亿元,近300名员工。
  登录太平洋直购的网站,在售的衣服、皮具、烟酒等商品种类繁多。会员是免费注册的,其网站购物模式与市面上的返利网站有些相似。所谓返利购物,即通过返利网站可以对比商品,直接访问其他购物网站,在购物网站下完成订单就能在所注册的返利网收获不同的返利,或是积分或是现金。
  不过,太平洋直购有自己的在售商品,返利模式也不同:无论是自己消费还是拉别人入网消费,都能获积分返利。
  而争议的核心是,太平洋直购提出了“PV”的概念——该公司称,“PV” 指代“未来利润”,是用以锁定未来消费的电子消费券,1PV对应7元人民币,其实就是一种虚拟货币。其最特别的地方在于:会员通过交纳保证金购买“PV”成为渠道商,高级别渠道商可以将“PV”批发给低级别渠道商,赚取不同比例的奖金。
  依“精彩生活”的资料:太平洋直购的渠道商共分十二级,最低为合格渠道商,最高为全球渠道商,需交纳的保证金由7000至7000万元不等;截至2011年11月,太平洋直购已开发了34个省、477个市、2750个区县市场,已近1000万会员,渠道商已破10万。
  不仅如此,陈辉宇等渠道商说,太平洋直购的业务其实分成了两块,“线上”购物与“线下”招商。如果你只登录太平洋直购的网站,是看不出它真面目的。
  他们说,当初就是奔着巨额的奖金返利,才交纳保证金加入太平洋直购的。不过,要想赚取奖金并拿回保证金,你就需拉他人“入局”,将自己“顶”出去。
  就此,“精彩生活”给早报记者的资料中称:渠道商户是须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者个体工商户。而“精彩生活”董事长唐庆南在接受早报记者专访时称太平洋直购确实在“线下”发展了人,但与传销中的“拉人头”不同,此外“精彩生活”不是与自然人合作,而是与工商营业执照合作。
  但朱建华等10余名渠道商称:当初交纳保证金成为渠道商时,“精彩生活”并未要求提供企业法人或个体户的工商营业执照,“我们压根就没有听说过,也没交过”;然而,到了2011年7、8月份,“精彩生活”却突然要求补交工商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证或找到授权企业都可以。
  渠道商朱建华与卢红称,他们进行了补办,而且都是通过找企业授权的方式,而高兰英等10名渠道商称,因心存质疑至今都没补办。
  谈及此事,孙树茂等渠道商指责:“精彩生活”台前与台后做的不一样,“就是个骗人的玩意”,“可以说90%的渠道商都是在没有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前提下交了钱成为渠道商的。”而他们向律师咨询后得知,“精彩生活”靠“拉人头”,广收自然人的钱是涉嫌非法集资的。
  唐庆南曾告诉早报记者,起初没有工商营业执照而交纳现金的人,也曾把他们办成渠道商,但后来连补办工商营业执照都不允许了,现在还有很多人欠着工商营业执照。因为渠道商是纯自然人的话,会被说是“拉人头”,“精彩生活”想办法从各个环节与“拉人头”区别开来。
  陈辉宇等10余名渠道商称,“精彩生活”在招商中还推出贷款服务。如,陈辉宇自掏腰包17.5万元,另向“精彩生活”贷款17.5万元,共交纳保证金35万元。
  就此,唐庆南承认“精彩生活”借款给渠道商“帮他们锁定更多的PV”,年利息低于银行的4倍。去年,陈辉宇的贷款年利率为15%。

来源: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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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7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7楼, 东方早报于松以前的为人 2012-04-23 00:52:06   投诉 支持(1927)
    作者:思想的声音_KD 发表日期:2009-8-12 21:13:00 回复 和《东方早报》的名记于松讨论一下记者的职业道德      本人不是记者,不知道媒体记者应该有怎样的职业道德。经过搜索,有以下几点:责任、真实、公正、导向、品格、廉洁。      看了于松对于昆明官渡看守所在押人员病亡事件的报道,觉得有必要和《东方早报》的名记于松讨论一下记者的职业道德。      1、请问于松是现场采访还是电话采访?      2、死者家属的一面之词,于松是否进行求证?      3、青色伤痕叫做“尸斑”,尸体都会出现这样的症状。看来名记于松没有法医知识,也没有请教法医。报道的真实性有多大?      4、既然是尸检,就应以专家的结论为主。于松先入为主公布尸检情况,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记者定案”?      5、家属说什么就报道什么,是不是在滥用话语权?你尊重客观事实吗?      以上五个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释,该报道的真实性和谈?连“真实”的职业道德都没有,责任、公正、导向、品格、廉洁从何说起?      媒体、记者不是侦查办案人员,也没有这侦查办案的知识和能力,但是这不是媒体、记者可以随意报道的理由。相反,记者在报道案件时更因加倍的谨慎、客观。媒体记者必须清楚:你们手中有力量惊人的话语权,任何的言论都会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所以,在发稿前,你们必须清楚自己言语的分量、必须清楚自己的言语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东方早报》的于松大记者,你是怎样保证自己的报道真实、客观的?你是怎样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的?
  • 第6楼, 2012-03-20 13:14:42   投诉 支持(1981)
    45岁的唐庆南承认自己是原“立新世纪”的经销商。“立新世纪”曾被深圳市工商机关依法查处过,2004年,“立新世纪”传销案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全国十大传销案件之一
  • 第5楼, 2012-03-20 13:10:33   投诉 支持(2005)
    南昌市工商局一敖姓负责人今年3月12日确认“南昌公安正在侦查”。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上回复网友留言时明确:政府没支持(太平洋直购)。
  • 第4楼, 2012-03-20 13:08:00   投诉 支持(2199)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2011年根据江西省政府的要求,南昌市公安局对“精彩生活”已再次立案。
  • 第3楼, 2012-03-20 13:03:27   投诉 支持(2032)
    “精彩生活”将市场推广中出现的虚假宣传推到了渠道商个人头上,称与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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