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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对永乾传销案的终审判决书(全文)

http://www.dsblog.net 2011-05-25 11:18:41


  46、证人易红霞证实,永乾公司、广西永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乾投资公司)、双响炮公司、海格公司的基本情况。永乾公司主要经营“消费来福”即销售积分返利活动,决策人、运作人是董事会许、李、张、徐、谭五人。财务部领导是谭志欢,谭要求财务人员记两套账,商行、消费会员交来的及返还的款都在内账上如实体现,在外账不记载。永乾公司使用许武焕个人账户及刘晓的帐账户接收全国商行及消费会员的资金,账户由何丽丽管理。每一期返利的标准、数额、时间、人数由电算部统计出来交海格公司统计员完成操作。付连荣以女儿付曼琪的名字在公司入股,分红都是付本人领取。


  47、证人青芳、张秀英、黄宝治、陈翠证实,海格公司全权负责永乾公司的收钱和返利。财务部做永乾公司收入、支出的核对及记录等,客服部做永乾公司对永乾商行的服务等业务,销售部做商行报上的各自汇总款、货、积分的核对等业务。商行把会员交来的会费汇到许武焕个人账户。到每月两次的返利时间,由何丽丽把永乾公司给的客户名单、账户及返利款分给财务部的十几个统计员,通过网上银行返利到每个会员的账户。其四人均是财务部会计,何丽丽是出纳。陈翠做公司的对外账,供纳税依据。青芳2007年2月接手易红霞做公司的内部账,是电脑账。


  48、证人刘朝炳证实,其所在的电算部负责将永乾公司要进行返利的客户名单、返利金额录入公司服务器,由覃小凤通知“徐国飞”(刘永福)进行统计结算,再将表格打印出来经领导层层签字后,传到海格公司进行返利。永乾公司没有实际的投资项目,对外宣传投资项目完全是夸大事实。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在做传销,卖商品只是一种形式。


  49、证人覃小凤证实,其所在电算部的工作职责及流程,其负责与“徐国飞”联系,电算部将报单录入系统后,“徐国飞”就在系统上进行统计结算,做好后通过QQ发给其。


  50、证人苏博西证实,《永乾新经济战略》是陈荣负责编制,徐浩峰审批。罗宁雄说书中的玉石开采图片是真实的,至于其它图片一看就知道是从网上下载的;公司产业链条演示中一半以上的公司不是永乾的,都是虚假的。陈瑜写的《消费者也能成为资本家》中说的消费产品是指汽车等大宗消费品,而且在特定行业中适用,要几年才得到返利,而永乾半年就有返利,涉及产品都是一般产品,是在断章取义曲解这本书。付连荣是徐浩峰介绍、公司请回来的顾问,主要工作是为公司搞大型宣传活动、联系报刊媒体,跑关系由付连荣和其丈夫付阳负责。付连荣知道“消费来福”模式。


  51、证人黄艳证实,其所在的永乾公司电算部负责录入永乾公司顾客汇总表、核算返利及分红等各项数据,电算部计算生成的表格有积分返利表、总监分红表、机构推荐费明细表、3%推荐费表、商行服务费2%表、津贴明细表、讲师补贴提成0.5%表、商行服务5%表等。


  52、证人周尉证实,永乾公司自己没有产品,都是代理别人的产品。公司经营模式主要是“消费来福”,会员买权获得返利。公司在全国各地每个月召开一次招商会,吸引客户加盟成立商行。客户只要交一万多元成立商行就可以吸收会员,可以得到会员消费的钱。推荐新商行加盟和推荐新会员消费可以得到奖励。


  53、证人黄娉奕、滕新友、杜文群、梁丽红、黄宁、劳卓莉、汤旭、温伟玲、陈玉萍、廖美儒、黄小媛、覃宇杰、梁晓璇、龙文艳、蒋叶红、莫翠清、刘晓、林霞秋、黄小锦证实,他们是海格公司的财务统计员,负责发放永乾公司的返利。公司要求他们用自己名字开设银行卡给公司使用,并由何丽丽保管。2007年6月之前根据陆秋艳的指令操作,之后根据何丽丽指令操作。何丽丽打款到统计员各自名字办的农行借记卡上,他们再根据电算部计算出来的客户返利明细表,通过网上银行操作给客户返利。每月有两期返利,发放的有返利费及推荐费等。他们各自卡内的钱都是公司的。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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