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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奔跑文化传播公司传销“新智国际网校”

http://www.dsblog.net 2008-08-08 09:47:11

  福州新闻网讯 福州奔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从事非法传销,被台江区工商局罚款20万元,并没收非法所得5491元。该公司将台江区工商局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再次上诉。近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台江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
  2006年10月16日,台江区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福州奔跑文化传播公司涉嫌传销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自2005年11月开始,多方游说他人认购“新智国际网校”学习软件使用权,并通过发展下线得到相应的抽成。

  至2006年10月,该公司共发展学员274个,形成了以林某为塔尖,众多学员为基座的“金字塔”型结构。

  福州奔跑文化传播公司宣称,一旦交纳2380元认购“新智国际网校”学习软件使用权取得学员资格(学习期限为3年),如果推荐其他人即可获得奖励。亮点一为“股票奖”:直接推荐1单(2380元/单)赠送30股“新智国际”原始股。亮点二为“佣金奖”:直接推荐1单可获现金300元,间接推荐1单可获125元、领导奖12.5元。亮点三为“出国奖”:6个月完成15个直接推荐名额,可享受“国宾、名吃、盛游、双飞”出国待遇。亮点四为“宝马车奖”:根据所完成的不同业绩,将有机会分别获得四款小车(QQ、奇瑞、丰田、宝马)奖。

  据了解,参加者通过银行汇款,“新智国际”就会在3天之内通过电子信箱发送参加者的ID号(又称学员号,是进入网站的身份证明)及密码,该参加者便取得学员资格,直接推荐人员即可从新智国际取得30股“新智国际”原始股和佣金奖300元等。新学员推荐人员也是如此。

 

 

来源:福州晚报 记者 陈长森 通讯员 罗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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